初春时节,大自然无限生机。许多人都有学生时代和老师、同学们集体踏春的美好回忆,然而,对于现在的中小学生来说,这样的机会怕是并不多。不时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难以界定等系列问题都让学校感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近日,枣庄市第十五中学、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等山东省的中小学校采取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陪同、学校协助的做法搞春游,让人看到中小学校破解集体户外活动安全难题的希望。学校和家长们的这分探索精神值得鼓励。山东省的中小学校能这么做,其他地方的学校是不是也可以?
家长委员会参与组织学校集体活动带来诸多好处。
第一,家长参与学校集体活动,实行一对一陪同,有效增加了学生的安全保障,同时也减少了学校的安全压力。中小学生正值爱动的年龄,如果只有一两个老师带着他们外出,确实存在很多安全隐患,而学生家长广泛参与,监管力量无形间就放大了很多倍。
第二,可以避免层层审批的程序制约,使活动的日常化得以实现。目前,一些地方的教育部门为减少学生的安全隐患,往往采取简单的否定做法,即不管这些活动有没有意义,减少可能带来的追责才是要紧事,所以,学校的很多活动也会就此作罢。而由学校的家长委员会发起、组织学生活动,责任主体是家长委员会,在报批手续上自然就简便得多。
第三,这种亲子集体活动,对孩子和家长来说都是一个很好的交流、放松机会。现在,许多家长也面临着巨大的工作压力,平时很少能够放松下来和孩子好好交流;孩子周末和假期往往忙于写作业、上补习班,春游可以让家长和孩子都心安理得地放松一下。
教育部日前下发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要求全国各地都要推动家长委员会建设。家长委员会建设得好,在监督学校工作、为学生减负、开展安全和健康教育等方面都可起到促进作用。看来,创造条件让孩子们走出教室到户外去,锻炼体能、磨砺意志、陶冶情操,家长委员会可以有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