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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4版:国内·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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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4 月 6 日 星期    【打印】  
个人信息保护国标上半年出台
□新华社北京4月5日电(记者刘菊花)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安全协调司副司长欧阳武5日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透露,《信息安全技术 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目前正在国家标准委进行最后的技术审批,预计今年上半年正式出台。

  欧阳武表示,这个标准是非强制性的,是政府组织及推动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的一部分。这个标准正式出台后,还将有一系列的配套标准,包括技术保障、管理规范、认证和审计细则等。“现在每个企业都说自己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工作做得很好,但如果去查,肯定都有问题,都保护得不好。这些系列标准出台后,就可以形成一个闭环,明确责任,推动企业遵照执行”。

  欧阳武介绍说,我国从2003年就开始进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研究、制定工作,但这个课题在业界一直难以达成共识,对于哪些是需要保护的个人信息,学界看法不一。“这导致我国只有在很多专门法里笼统地提一句不能泄露个人信息、侵犯个人隐私,但如何保护,却没有具体、详细的规定和技术措施,导致这些提法形同虚设”。

  据欧阳武介绍,目前在保护个人信息方面国际立法界有个新的趋势,即“以预防为主”。“在互联网信息时代,个人信息安全的侵犯者和被害人是不对等的,首先是有时难以找到具体的侵权方,其次侵害后果已经形成,事后即使追究也无法消除影响。所以民法‘民不举官不究’的原则恐怕就不能适应信息时代的需求,而必须运用刑事法的原则,立足于事前防范,明确个人信息管理者的一整套法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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