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问: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有人受伤,我已投保了全险(三责赔偿金额不超三责险保额),为什么最后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低于我赔偿对方的金额?
答:记者为此采访了中国人寿财险公司互动业务部的常会超。
据介绍,这种情况差额一般都在医疗费上,因为保险公司将超出医保用药部分进行了剔除,即只报销正常的医保范畴用药,超出医保范畴部分是不报销的。保险条款对交强险和第三责任险中医疗费用标准有明确解释:要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保险公司只负责报销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所以,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现场及医院做人员创伤调查时,都会告知受伤者:保险公司只赔偿医保内用药。但现实中往往是伤者和医院均超出医保范围用药,结果造成赔偿金额偏差,这就是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往往低于车主赔偿对方的金额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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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