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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版:今日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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掷地有声
“敛财式颁奖”何时休
一句“推错了”暴露执法的轻佻
重视事后“救火”,更应该事前“防火”
送奶工“为诚信而道歉”,汇集诚信“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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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4 月 18 日 星期    【打印】  
新华时评
“敛财式颁奖”何时休
□新华社记者 赵仁伟
  一项名为“盛世中华”的征评颁奖活动,因“交钱即可领奖”近日被曝光,警方接到当事人举报后也已介入调查。就在去年,名为“共和国脊梁”的评奖活动被揭露,成为近年来荒唐颁奖活动的典型闹剧。

  此类“敛财式颁奖”有其产生的土壤,主办方为利,买奖者为名,可以说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损害的却是公共利益。名堂迭出的虚假奖项下,社会诚信环境遭到破坏,浮夸虚假的歪风邪气得以滋长,有的颁奖活动甚至涉嫌诈骗犯罪。

  这些颁奖活动往往打着公益招牌,冠以“中国”“中华”“世纪”“国际”“全球”等响亮名头,主办方也往往自称“国家级”协会、学会、委员会等。为增加“卖点”,组织者设置的奖项常常相当唬人,“盛世中华”奖便声称要颁发当代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十大德艺双馨艺术家、十大诚信企业家、食品安全十佳企业等20类全国性大奖。要获得这些奖项,则需要交纳2800元至3万元不等的经费。

  可想而知,买奖者拿着买来的奖项给自己脸上贴金,除了这些奖项颇具欺骗性之外,还因为有人相信这些名堂,在社会交往中“认账”。如果社会能够更加理性,不慕虚名,假颁奖、真买奖之类的骗局就没有了市场。

  “敛财式颁奖”活动影响恶劣,亟待清除。以往有关方面曾经声明清理整顿评奖活动,但基本囿于行业、系统内部,没有延伸到社会,对几个本不相干的单位联合组织开展此类活动缺乏约束力。“路归路,桥归桥”,无论活动参与者有多少,主办单位是什么性质,主管部门、上级单位都应切实负起责任,运用经济、行政乃至法律手段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使处理结果获得公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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