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化解保险纠纷成为下一阶段保险监管机构扭转行业形象的一大目标。保监会昨日对外披露,将全面铺设保险纠纷调解机构,进一步强化调解机制在纠纷中的润滑作用。
据了解,近日保监会联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召集南方各省市区监管机构负责人、各地协会负责人等举办座谈会,明确了下一步推广保险纠纷调解机构的计划。
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指出,到今年9月底,原则上各保监局所在地均要建立保险纠纷调解机构,并逐步在所辖地(市)级地区建立保险纠纷调解机构,有条件、有需求的县级地区要探索建立保险纠纷调解机构。
事实上,早在2007年4月保险纠纷调解工作就已试点启动,四年来调解效果较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