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起,我国将废止“机场建设费”及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同时征收民航发展基金。这一变化并未增加乘客负担,但还是引来不少疑问:已经收了20年的这笔费用,会从此成为一本“明白账”吗?
从“机场建设费”到“民航发展基金”,事实上并非简单的名称变化。按照有关部门的说法,这笔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有助于更好地统筹安排。但是,对于掏腰包的乘客来说,只有这个说法显然远远不够。
相对于动辄上千元的机票来说,每次几十元钱的收费虽然是一小块,但要使交费人认同,就应该把征收每一分钱的理由和用途说清楚,让人们看明白。
从2012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可以看到,去年民航机场建设费为147.08亿元。据此估算,20年来“机场建设费”数目确实可观。对于这笔资金流向何方,有多少用于机场建设,公众却无从查证。缺少透明、公开的收费,自然会引发公众的各种猜想。
“机场建设费”的征收始于1992年,当时标准为每人次15元,后来提高到每人次50元。征收这笔费用的初衷是“专款用于民用机场的围栏、消防、安检设备及其他安全设施的建设”。当时国家财力不足,机场建设有迫切需求而又面临困难,在这一情况下收取“机场建设费”情有可原。事实上,数目不小的“机场建设费”,在我国民航事业发展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如今,我国财政收入每年以超过20%的速度增加,2011年突破10万亿元,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支撑。机场建设的定位应该是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是城市基础设施的一部分。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应该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承担更多的责任,尽可能不打乘客的主意。
2008年5月起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政府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并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如今,原有的“机场建设费”收入被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人们也希望其有助于更好地统筹安排。但这需要有关部门晾开账本、公开收支,而不是简单地说明意义。推进政务公开,是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必然要求。顺应百姓期待,才能赢得百姓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