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的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在总则第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建立统一的出境入境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有关管理部门信息共享。
在我国,公安部、外交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出境入境事务的管理。
草案规定,公安部、外交部在出境入境事务管理中,应当加强沟通配合,并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密切合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目前我国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是由公安、外交等不同部门分别建立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齐续春、裴怀亮等表示,国家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网络,明确牵头单位,有利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避免各自为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