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的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在普通签证类别中增加了“人才引进”一类。
在我国,签证分为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普通签证。
草案规定,对因工作、学习、探亲、旅游、商务活动、人才引进等非外交、公务事由入境的外国人,签发相应类别的普通签证。普通签证的类别和签发办法由外交部会同公安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外国人申请办理签证,应当向驻外签证机关提交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按照驻外机关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接受面谈。
“外国人申请办理签证需要提供中国境内的单位或者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的,申请人应当按照驻外签证机关的要求提供。出具邀请函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对邀请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草案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