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方案出台,建议将居民月用电量分为三档。听证会将于5月11日在郑州新世纪大厦举行。
省发改委价格管理处处长王彦章表示,35名听证人员已选出,其中消费者18名,专家、学者5名。旁听人员各省辖市也各选出1人,但无发言权。
方案提出,对全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我省居民生活用电分为三档:方案建议第一档用电量为低于150度部分,第二档为150度至230度,第三档为高于230度部分。
也就是说,按目前0.56元/度的居民电价,用电量在150度以内的,电价不变;用电量超过150度的,电价为0.61元/度;用电量超过230度的,电价为0.86元/度。
记者算了一笔账,比如一住户一月用电量为200度,方案执行前,他的电费是200×0.56=112(元);方案执行后,他的电费是150×0.56+(200-150)×0.61=114.5(元),多支出2.5元。
另外,方案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居民家庭设置了10千瓦时/月免费用电基数;对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电价按平均幅度调整。例如,对还没有执行一户一表的老工厂和老家属院,将把用电总量平摊到每户身上。
“以上方案只是建议,最终是否按此执行还不一定。”王彦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