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大连交警史英才被袭致死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韩方奕被判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周盛强被判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韩家敏被判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宣判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6号法庭进行。在附带的民事诉讼中,被告人韩方奕、韩家敏、周盛强还被判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597064元的民事赔偿。三名被告人当庭均表示量刑过重,其中周盛强已经提出上诉,另二名被告表示还要考虑。
2011年5月1日,被告人韩方奕驾车行至富民路与马栏北街路口时与交警部门的协勤发生争议,打电话找来父亲韩家敏,而韩家敏则找来周盛强,随后韩方奕、周盛强对交警史英才进行殴打,致史英才因外力作用导致冠心病急性发作死亡。
此案于2011年7月26日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审理,2011年9月19日进行了二审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