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根据国家发改委规定,53种消化类药品的最高零售价下调,平均下调幅度达到17%左右,预计每年可以为群众减负达30多亿元。
此次药品价格调整一共涉及53个品种药品。调整的部分消化系统类药品分为单独定价药品和统一定价药品,调价后不同类型的药品价格分别按照不同的规定执行。调整后平均降幅达到了17%左右,而且其中最高药价的平均降幅达到了22%,预计整体来说,每年可以减轻群众的负担30多亿元。
国家发改委表示,下一步将会进一步加大价格的改革力度,研究适应医改新形势要求的一些药品价格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价格的形成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