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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9版:今日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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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不能成为一笔糊涂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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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5 月 4 日 星期    【打印】  
不吐不快
社会抚养费不能成为一笔糊涂账
□王传涛
  【新闻背景】 学者杨支柱因生二胎被取消公职,并罚款24万余元。他称,计生罚款以前直接叫超生罚款,2002年改成“社会抚养费”。根据9省市超生罚款的平均数,全国31个省市每年征收的超生罚款高达279亿元,其中大城市将该收入上缴财政,有些地方则分配混乱,部分罚款去向成谜。(5月2日中广网)

  当年的超生罚款,自2002年变成了“动听”又“时髦”的社会抚养费。只是,名字虽然悦耳了不少,由罚款变成了收费,可两者在本质上并没有太大区别。

  2002年颁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的管理和使用,只是规定应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上缴地方财政,而上缴的社会抚养费如何使用,则由各地方政府自行规定,这给了地方政府很大的自主权。最突出的问题有两个:其一,既然是社会抚养费,这部分资金真的用于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了吗?其二,既然是社会抚养费,为何在给地方政府以很大的自主权(包括定价权和使用权)的前提下又拒绝公开透明?

  中央诸部委连三公消费都公布了,社会抚养费仍然疑是一笔糊涂账。透明是最好的“防腐剂”,对没有公开透明的社会抚养费,公众有追问款项下落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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