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农机局了解到,我市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发放工作已全面启动,覆盖我市所有县(市)区。据了解,上级第一批安排至我市用于农机购置补贴的资金达3321万元。
今年我市确定的补贴机具范围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42个小类122个品目。其中,手扶拖拉机在山区县和丘陵县(市)补贴,微耕机可在全市范围内补贴。
补贴方案要求,补贴额度继续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统一补贴标准。
在机具类别上,对玉米收获机械实行应补尽补,加大对排灌机械、畜牧业机械补贴支持力度,以推进节水灌溉技术和畜牧业发展。
在补贴对象上,主要向粮棉油作物种植大县、畜牧水产养殖大县、全国农机化示范区(县)、保护性耕作示范县适当倾斜,向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适当倾斜。对于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农民,可优先补贴。
有我市户籍和村委会证明的农民、有我市户籍和农场证明的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均在补贴对象范围内。补贴对象可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允许跨县选择经销商购机。
农户申请购机时,只需提出所需机具的机型,在有效期内凭县级农机、财政部门共同确认的指标确认通知书和身份证到全省任何一家供货点,购买自己想要的机具。申请人提货时自主与供货商议定补贴机具的销售价格,缴纳差价款后提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