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王博东 记者 徐翔
市民来电:9日晚,市民苏女士报警称,一男子到超市趁其不备“拿”走了价值1200余元的烟。
还原现场:苏女士在洛龙区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经营一家超市。9日20时20分许,一中年男子乘出租车到超市购买烟酒。
“他要了4条共价值1200余元的烟后,又说要买酒和饮料。”苏女士说,当时她将烟用塑料袋装好放在了柜台上,丈夫在一旁搬饮料。这时,门外的出租车司机向中年男子喊了句:“你电话响了!”中年男子趁苏女士不备,拿起烟就往外走。苏女士发现后,忙跑出去追,但中年男子坐上车就离开了。见车开远了,苏女士忙拨打了110。
民警提醒,商家尽量不要将顾客选购好但未付钱的贵重物品摆在柜台或顾客能触到的地方,最好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对于购买较大金额物品的人员一定要留心防范,谨防不法分子利用店内员工较少且个人防范较弱的时机作案。如果有条件,超市还可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一旦发生类似事件,能给警方提供第一手资料,协助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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