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范瑞
市民来电:昨日,刘先生来电称,多亏民警和热心人帮忙,他的电动车失而复得。
还原现场:刘先生是郑州巩义人,在洛龙区洛钢路上做生意。8日10时许,刘先生把自己的银色踏板电动车停在洛钢路8号院门口的路边就离开了,16时许却发现车子不见了。寻找无果,他便拨打了110。
昨日上午,一市民报警称,他“捡”到一辆电动车,急寻失主。“报警人描述的这辆车跟刘先生丢的那辆很像。”洛龙派出所民警称,他们赶到现场将车带回派出所,并通知刘先生前来认领。经核实,这辆电动车正是刘先生的。
民警称,该报警人在8号院附近经营一家商店。8日,报警人发现有辆电动车一直停在路边,上面还插着车钥匙。见车主一直没来,担心该车出意外,他便将车推进了自己的商店内,等待车主前来认领,可等了三天,始终没见到车主。“我那天走得急,竟把车钥匙忘了,多亏热心人帮忙!”见电动车失而复得,刘先生激动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