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重庆晨报》
“如果上天能再给我一次机会,为了姐姐我仍会选择离婚,只是不会花80元去买出生证。”5月中旬,34岁的李晓媛为了亲情站上了重庆市南岸区法院被告席。2011年年初,李晓媛的亲姐姐李晓莉未婚产下一名女婴,无法给孩子上户口。看姐姐整日为此事着急,妹妹李晓媛便谋划了一个“上户口方案”:她与自己的丈夫离婚,然后让亲姐姐与自己的老公结婚。
出生在江津农村的李晓莉和李晓媛曾经是村里的姊妹花,李晓媛比李晓莉小2岁,姐妹俩生活上互相照顾,相亲相爱。
2004年,李晓媛与男友周海涛相识。一年后,周海涛提出结婚。在姐姐李晓莉的准许下,3人回到重庆市南岸区找了工作。让李晓媛十分意外的是,2010年6月,李晓莉无助地找到她,说自己已有两个月身孕,并打算将孩子生下来。让李晓媛愤怒的是,在姐姐怀孕两个月后,姐姐的男友玩起了失踪,但李晓莉还是坚持要将孩子生下来。2011年年初,孩子坠地,坐月子期间,李晓莉不敢告诉在农村的父母,只有李晓媛陪伴。
由于李晓莉是未婚生育,女儿张淇出生后一直没办相关上户口手续。看着姐姐为此事整日焦虑,李晓媛开始盘算“上户口方案”。她反复思索后决定自己先与丈夫周海涛离婚,姐姐再与周海涛结婚,然后去买一个医院的出生证,最后就可带着结婚证和出生证给孩子上户口了。2011年7月,李晓媛与周海涛离婚。随后,周海涛与李晓莉成功办理了结婚手续,李晓媛又到南坪汽车站附近花80元买了一个出生证,她将外甥女的名字改为周淇,父亲一栏写上了周海涛。
2011年年底,李晓媛陪李晓莉来到南岸区公安机关办理婴儿入户手续,不料工作人员当场发现出生证系伪造。随后,经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进一步确定出生证系伪造。归案后,李晓媛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2012年5月14日,记者从南岸区法院了解到,法官认为,李晓媛非法购买虚假出生医学证明,其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半年。鉴于被告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