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绘图 雅琦 |
|
□见习记者 赵夏楠 实习生 赵贞旎
核心提示
近日,洛龙区的闫女士由于过敏吃了抗过敏药扑尔敏,上午上班时她出现头晕症状;中午下班后,原本打算开车回家的她已经困得连眼睛都睁不开了,只好把车停在路边,乘坐出租车回家。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道理已深入人心,而服用抗感冒类、抗过敏类、镇静类等药物后驾车同样存在安全隐患,就不是人人都知道了。
1 私家车主:多数不了解药驾的威力
“没想到扑尔敏的药效这么强,幸亏我当时把车停在了路边!”闫女士说。
像闫女士这样的私家车主大多不清楚何为药驾,不少人是在领略过药驾的威力后,才明白药驾非常危险。
西工区的赵先生说,他知道服用抗感冒类药会犯困,但没听说过吃完药不能开车。
经常跑长途的张先生回忆,有一次,他服用抗感冒药后,在高速路口收费站处排队交费时,竟然打起了瞌睡。直到后面车辆鸣喇叭,他才醒了过来。发现自己如此疲劳后,他赶紧让同行的另一名司机代驾。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不少市民仅知道服用抗感冒类药、抗过敏类药后会出现嗜睡症状,但对服药后驾车的具体注意事项不甚了解。
2 公交车、出租车司机:对药驾早有防范
与私家车主不同的是,在记者采访的20名公交车、出租车司机中,绝大多数司机师傅表示,他们对药驾早有认识。
“开车时,我们会尽量注意,避免药驾发生。”一名开41路公交车的司机说,平时难免会有头疼脑热的时候,服用抗感冒药会出现犯困、反应迟钝的状况,这时,他会尽量注意服药时间,保证以最佳状态驾驶。
出租车司机蔡师傅则表示,由于他从事司机这个职业,为了安全驾车,他早已将药驾等同成酒驾,严格要求自己。
“我去医院看病时,会告诉医生我是司机,医生就会有针对性地给我开药。”蔡师傅说。
3 交警:药驾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针对药驾,市交管支队法制科工作人员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一旦发现有驾驶者服用管制药品驾车,可对驾驶者进行罚款,并采取拖移车辆的措施。”
西工派出所交巡防大队牡丹桥岗交警原晋表示,目前,他在工作中还未遇到药驾导致交通事故的案例。
“执勤过程中,若遇到服用国家管制药品开车上路的市民,我们会对其进行查处。”原晋说,不排除一些市民出现不当服用常用药后仍驾车上路的现象,这种情况他们较难识别、判断,只有驾驶者表现出明显症状影响驾车时,他们才可能发现并制止,这期间会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希望市民服用对驾车会产生不良影响的药物时,避免驾驶车辆。”原晋说。
4 医生:驾驶员就诊时,请主动说明司机身份
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药剂科副主任医师白炯说:“部分药物,驾驶员应慎用,如抗感冒类药、抗过敏类药、镇定催眠类药等易引起嗜睡的药物;另外,可使服药者出现眩晕或幻觉的药物(如一些镇咳药、解热镇痛药等),抗心绞痛、扩张血管的药物等,服用后也不易驾车。”
“这些药物对人的中枢神经系统有较强的抑制作用,易导致驾驶员视力模糊或辨色困难,影响驾驶员的控制力、判读力。”白炯提醒。
白炯建议,驾驶员到医院看病时,要主动说明自己的驾驶员身份,请医生尽量不要开易对驾驶员产生不良影响的药物;市民驾车前服药,一定要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药物的成分及注意事项,必要时可改服替代药;开车前4小时内,驾驶员要慎用易产生不良影响的药物,如果服用,最好休息6小时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