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武逸民 见习记者 任娜
本报讯 昨日,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的我市民警杨峰从北京载誉归来,市公安局举行了欢迎仪式。
5月18日,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民警杨峰作为我省优秀民警代表,出席了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会前,杨峰和其他与会代表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2011年7月13日,我市一火锅店发生爆炸起火,店里还有七八个液化气罐,而店旁边就是一栋居民楼。危急时刻,从这里路过的杨峰冲入居民楼,帮助楼内居民成功撤离,被网友称为“英勇警哥”。本报2011年7月15日曾以“千钧一发时,好民警挺身而出”为题对杨峰的事迹进行报道。
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是全国公安系统规模最大、规格最高、影响最广的表彰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此次,栾川县公安局获“全国优秀公安局”称号,嵩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市公安局犯罪侦查局刑事警察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等3个单位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称号,与杨峰一同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的还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东关交巡大队民警郭伟峰、市公安局网络安全和技术侦察支队副支队长王宙光、市公安局长春路派出所视频监控中心主任刘祥龙。
杨峰表示,他将以此为新起点,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内化于心,外见于行”,为公安事业奉献自己的全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