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供本报特稿
拉脱维亚首都里加一家法庭22日判处一名男性被告17年监禁。该被告去年在电影院杀害一名男子,理由仅仅是因为对方看电影时嚼爆米花声音太响。
这名被拉脱维亚媒体称为“爆米花杀手”的男子名叫尼古拉·齐科夫,是一名律师。去年2月19日,齐科夫在里加一家电影院观看电影《黑天鹅》时,与邻座观众、银行高级职员艾加尔斯·埃格勒发生口角,齐科夫抱怨埃格勒嚼爆米花声音太响,随后拔枪朝埃格勒连开3枪。
育有4个孩子的埃格勒当场死亡,他最年幼的女儿在一边目睹了父亲遭枪杀的全过程。
那场电影的邻座目击者说,齐科夫在看电影过程中行为怪异,多次做出干扰其他观众的举动,他抱怨埃格勒时,电影已经响起片尾曲。
法庭22日裁定齐科夫谋杀罪名成立,判处他17年监禁。
调查部门确认,齐科夫合法持有枪支。案发后,“爆米花杀手”激起拉脱维亚社会对枪支持有手续是否合理的激烈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