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超时费”问题,近来成为媒体与社会关注的焦点。
5月25日,省交通运输厅及高速公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大家所说的“超时费”是一种误解,这其实是为打击涉嫌倒卡车辆而收取的“偷逃通行费”。
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称,目前在我省范围内,只要有服务区的消费发票,到收费站时收费员不会收取“超时费”。
如果没有消费,只是在服务区停车休息,可到服务区开个证明(每个服务区都会开的)。同样,到收费站时收费员也不会收取“超时费”。
另外,针对重大节假日是否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问题,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说,我省已经连续12年在春节期间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至于其他节假日是否免费,还要等国家及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后再具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