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企业收富通宝业务是由企业客户作为收款方,其他企业或个人作为代扣付款方,双方在各自网上银行进行收款签约和付款签约后,由收款方主动通过网银发送交易指令,交行根据指令并按付款方事先认同的划款方式(自动或扣款前需确认),将款项由付款方划转到收款方指定账户的业务。通过安全、灵活、快捷的业务功能,企业收富通宝业务为需要进行代收或代扣款项的中小企业提供了能够满足企业全面需求的服务。
收富通宝业务:收、付款方的网上私人秘书
企业收富通宝业务的收款方需在交行开立用于收款的对公结算账户,同时开通企业网银。企业收富通宝业务的付款方需是交行个人借记卡持卡人或在交行开立对公结算账户的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开通个人或企业网银。
交行为企业客户(收款方)开通业务功能后,收款方可自行登录企业网银,针对不同收款用途,设置收款账户、收款方式和规则(可选择开通自动收款功能,设置按日、按周、按月自动收款规则,也可选择不开通自动收款功能)等内容。可对已签订的扣款约定进行查询和撤销。
付款人登录企业网银或个人网银进行付款签约,建立收款约与付款约的对应关系。也可对已签订的扣款约定进行查询和撤销。
企业收富通宝业务的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代扣水电煤、电话等公共事业费、租赁费、分期付款本息、税费、学费等费用。
收富通宝业务:依托电子渠道一键解决支付
交行企业收富通宝业务依托于交行企业网银,具有电子银行渠道的整体优势,其特点是:
一是主体明确。其业务发起主体为企业,由企业作为收款方主动通过网上银行向银行发送扣款交易指令。
二是业务功能突出。主要突出了企业通过网上银行实现单笔或批量代收款的业务功能。
三是适用对象广泛。能够满足公共事业单位、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租赁公司、物业公司、学校等中小型客户进行灵活、便捷的批量收款业务的需求。
开户流程:
企业客户(收款方)申请企业收富通宝业务的,应向交行其开户网点提交相关资料,由银行进行审核后开通。申请客户必须是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经营行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且内部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本应达到相应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