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B15版:金融·理财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保险公司四类保障基金可税前扣除
房抵贷、随薪贷,
农行为您“贷”来美好生活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洛阳商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下一篇4  
2012 年 5 月 29 日 星期    【打印】  
保险公司四类保障基金可税前扣除
□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记者韩洁 徐蕊)
  绘制 崔莉莎
  记者28日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文明确,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保险公司按相关规定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优惠。

  保险公司四类保障基金可税前扣除

  保险保障基金,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缴纳形成的,在规定情形下用于救助保单持有人、保单受让公司或者处置保险业风险的非政府性行业风险救助基金。两部门在《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中明确,保险公司按下列规定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准予据实税前扣除:

  非投资型财产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保费收入的0.8%;投资型财产保险业务,有保证收益的,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8%,无保证收益的,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5%。

  有保证收益的人寿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15%;无保证收益的人寿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5%。

  短期健康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保费收入的0.8%;长期健康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保费收入的0.15%。

  非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保费收入的0.8%;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有保证收益的,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8%,无保证收益的,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5%。

  实际发生的赔款、给付,应首先冲抵准备金

  通知同时指出,如果财产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障基金余额达到公司总资产6%的,或人身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障基金余额达到公司总资产1%的,其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此外,保险公司按国务院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和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准予在税前扣除。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按最高不超过当期已经提出的保险赔款或者给付金额的100%提取;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按不超过当年实际赔款支出额的8%提取。

  该通知还指出,保险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种保险赔款、给付,应首先冲抵按规定提取的准备金,不足冲抵部分,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