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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安机关从严从快处理违纪民警
河南四名“医闹”被判刑
嵩县村民参加婚宴引发肠胃不适
以“闹”牟利 法律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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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5 月 31 日 星期    【打印】  
河南四名“医闹”被判刑
□新华社电
  编者按 近日,《人民日报》刊发了新华社电稿《河南四名“医闹”围堵医院被判刑》一文,本报今日予以转发,并配发“洛平”文章,敬请关注。

  记者近日从河南省新密市检察院获悉:因亲属去世后多次在医院门口挂横幅、置花圈、烧纸、放鞭炮,围堵医院大门,索要巨额赔偿,当地4名“医闹”被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刑。

  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11年9月26日,因生小孩病危,新密市大隗镇张建广的妻子张某从郑州某医院转至新密市第一人民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随后,张建广及其亲属张建甫、张建勇、张会涛等人以医院有过错为由,向医院索赔130万元。被拒绝后,他们于9月27日下午,带领其他亲属到新密市第一人民医院,采用在医院门口挂横幅、放花圈、烧纸、放鞭炮等手段围堵医院大门,引起众多过路人围观,致使医院不能正常工作,患者不能及时就诊,时间长达4小时之久,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秩序。9月29日下午,他们又采取相同的方式围堵医院,时间长达2小时之久。

  同年9月29日,新密市第一人民医院职工到公安机关报案,张建广、张建甫、张建勇、张会涛等4人被警方抓获。次日,新密市公安局对这起“医闹”事件进行立案,并对4人实施了刑拘,后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12月23日,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依法支持了公诉机关的公诉意见,认为被告人张建广、张建甫、张建勇、张会涛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遂判处被告人张建广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判处被告人张建甫、张建勇、张会涛有期徒刑各2年,缓刑各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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