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中原网
5月29日22时许,柳林派出所的报警电话响起,一名女子急促地说:“有人在我按摩店里抢劫,快来啊……”3分钟后,民警赶到现场,将正在路上奔跑的男子控制,并将报警女子带回派出所。
“就是他抢钱。”报警女子指着男子说。“我是要回她敲诈我的钱。”男子辩解。
原来,报警女子叫小红,是一家按摩店的服务员。当晚,在郑州打工的男子沙某酒后到店里按摩,与小红发生关系,事后付给她200元嫖资。沙某回家酒醒后嫌200元太贵,就跑回按摩店索要嫖资。争执中,沙某抓起200元就跑。
5月30日上午,柳林派出所下达治安拘留通知书:沙某嫖娼,小红卖淫,二人均被拘留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