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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路检查。 | |
□记者 武逸民
通讯员 姜东 文/图
核心提示
燃油助力车上快车道、闯红灯、超速……不仅干扰正常的交通秩序,也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昨日,市交管支队开始对燃油助力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无证驾驶超标燃油助力车者可能会被拘留。
现实 燃油助力车事故占车辆事故的近一半
4日,在龙门大道大杨树附近,一高速行驶的无证无牌燃油助力车和一电动车相撞,骑电动车者头部骨折,双方车辆均严重受损。
4月以来,我市由燃油助力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一直呈高发趋势,市交管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平均每天有几十起,几乎占车辆事故的一半。而且,因为燃油助力车多数没上保险,一旦发生事故,索赔困难重重。
规定 无证驾驶超标燃油助力车可被拘留
据介绍,本次专项行动将严格管理无证驾驶燃油助力车和无证无牌超标(排气量48毫升以上)燃油助力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对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排气量48毫升及以下燃油助力车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按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进行处罚,暂扣其车辆,并处200元至2000元罚款。
对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超标燃油助力车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按无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机动车上路行驶进行处罚,处200元至2000元罚款,并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
对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超标燃油助力车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按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机动车上路行驶进行处罚,扣6分,并处200元至2000元罚款。
对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排气量48毫升及以下燃油助力车上路行驶的,不予处罚。
在整治行动中,如有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我市交巡大队已组成多个整治小组,每天8时至12时、15时至18时交通高峰时段,重点在中州路、九都路、南昌路、龙门大道、开元大道、王城大道等道路开展燃油助力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提醒 燃油助力车生产许可证已被取消
2010年12月6日,国家工信部已明确将燃油助力车产业归为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发文要求各地抓紧淘汰。去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助力车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删除了涉及汽油机助力车的有关规定,取消了燃油助力车的生产许可证,从生产源头杜绝燃油助力车流向市场。
市交管支队民警提醒市民,随着国家禁止生产燃油助力车政策的落实,燃油助力车退出市场已是大势所趋。厂家退出市场后,相关配件供应也会趋紧,消费者维修燃油助力车的成本也会增高,选购燃油助力车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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