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出台《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15年,我市要基本形成鲜活农产品流通网络体系和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和配套建设社区蔬菜直营店、社区生鲜连锁超市等零售终端网点,使市民出门15分钟内就能买到新鲜的菜、果、肉、蛋。
3年后,买菜路上最多花15分钟
社区鲜活农产品营销网点建得如何,是衡量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是否完善的重要标志之一。《意见》提出,我市将健全和配套建设社区直营菜店、社区生鲜连锁超市等零售终端网点,努力打造城市居民“一刻钟”生活圈,到2015年,让市民出门15分钟内就能买到农产品。
对新型农村社区,则按照5000人以下社区配置2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超市,5000人至1万人的社区配置5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超市,1万人以上的社区配置8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超市的标准进行规划建设,支持和推行鲜活农产品进入超市经营。
蔬菜“直销直供”,缓解“卖难买贵”
《意见》提出,我市还将扶持、培育一批大型、跨区域合作经营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企业,鼓励企业进行直销配送。
到2015年,全市将扶持、培育年交易规模10亿元以上的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2家、年交易规模5亿元~10亿元的农产品批发市场3家、年交易规模1亿元~5亿元的农产品市场10家,同时支持10至15家大中型连锁超市、农产品生产龙头企业发展直营连锁,新增网点200个,缓解蔬菜滞销问题,降低农产品价格。
市区周边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将有6至8家
《意见》提出,我市将重点规划建设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力争到2015年年底,使市区周边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达到6至8家;市属各县(市)也将因地制宜,在县城或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1到2家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
此外,今年,我市将重点支持洛阳春都、洛阳众品、河南大张等企业相关项目建设。
设立蔬菜直营店、直供点,符合条件的社区可自荐
此外,我市拟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在我市相对比较集中的居民区建设一批社区蔬菜直营店、社区超市蔬菜直供点及蔬菜生产或经营企业,相关要求如下:
社区蔬菜直营店条件:在市区范围内符合社区总体规划,能够新建活动板房或改建营业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而且消费人口相对集中,供电、供水有保障,社区积极参与管理。
社区超市蔬菜直供点条件:现有社区超市中能够提供不低于30平方米的蔬菜经营面积,并且愿意与本地蔬菜生产或经营的企业建立直供或直销关系。
蔬菜生产或经营企业:在我市范围内且经农业部门认定的蔬菜种植合作社或蔬菜经营企业,能够提供不低于10种蔬菜品种且愿意在市区开展蔬菜直营直供的。
即日起,相关社区及企业可开展自荐。联系咨询电话:63300025,6393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