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今天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鼓励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开展行业自律活动,鼓励公众监督互联网信息服务,同时确立了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为主的互联网监管体系,明确了论坛、微博客等服务的许可制度,规范了办网站的准入条件,强化了相关服务提供者的安全管理责任,对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和用户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作出了规定,规范了政府部门监管行为等。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在2012年7月6日前,登录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站(www.scio.gov.cn)、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www.miit.gov.cn)、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chinalaw.gov.cn),或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等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