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绘图 雅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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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 《每日商报》
核心提示
今年年初,保监会发布并实施的《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首次给付生存保险金应当在保单生效满3年之后,但是,为了满足客户对产品“快返”的心理需求,被禁售的快速返还型保险又开始“重出江湖”。
11日后即可“返现”
在保监会发布并实施《办法》之前,快返型寿险一直是寿险市场上的主力之一。
据不完全统计,在叫停之前,各寿险公司3年以内开始返还的保险产品超过60款,其中,多数产品生存年金返还最快仅需11天时间。
不过,近期却又有险企疑似“顶风作案”。上个月,国内某寿险代理公司与某人寿公司联手,合作推出新产品,这款产品同样是在犹豫期满后的次日(第11日)即可返还生存年金,返还金额为保额的9%。
捆绑销售打“擦边球”
既然《办法》已经明确规定,寿险产品的返还期不得低于3年,那为何各险企仍然热衷于推出此类快速返还型保险理财产品?
“保险公司对于《办法》早有应对之策,那就是分红险搭配万能险捆绑销售,这样一来,既能符合监管层的要求,又能满足市场需求。”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保险业内人士点明了其中的“玄机”。
其实只要仔细查看此类新产品的具体条款不难发现,事实确实如此。以上述新产品为例,其就是一款集快速返还、保额分红、万能优势于一身的全能理财投资险,这种组合式销售方式成功地与《办法》打了个“擦边球”。
“快返”实际意义不大
不过上述业内人士也指出,快返型寿险的“快返”其实很大程度上只是保险公司制造的一个“噱头”,因为保险公司返还给客户的生存金并非属于既有收益之外的“额外收益”,这部分费用依然属于保费的一部分,只不过是提前交给客户而已,这和到达一定年限后才返还的收益差别并不大,只是提前返还而已。
对于消费者而言,想提早回本是绝大多数人的正常心态,而快速返还型保险正好迎合了大家的这种心理,所以备受欢迎。因此,建议消费者在选择此类产品时,如果没有特殊需要,不要过多地考虑生存金何时给付、每次给多少,而是要计算给付总数,也就是各种返还方式一共返还的收益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