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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4版:洛阳·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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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停用 业主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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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6 月 13 日 星期    【打印】  
电梯停用 业主烦恼
□记者 郑凤玲
  核心提示

  老城区西北隅办事处北大街社区福临园小区6号楼的18户居民近来有些恼火——用了好几年的电梯被停了,理由是年检费和维修保养费没人埋单。

  爬了1个多月楼之后,居民们的火终于憋不住了。

  ▲▲▲业主:我们的物业费里,包含了电梯使用费

  11日上午,记者在福临园小区见到了部分业主。

  6号楼603住户张先生和703住户马女士说,福临园共有6栋楼,其他5栋楼有大门,还有门岗,6号楼却是一栋孤零零的楼房,大家进出就通过一个单元门。可是他们为何买6号楼呢?因为这栋楼虽然只7层楼却有电梯。

  自从2010年住进这栋楼后,大家都觉得很方便。可没料到,今年4月底,这部电梯被停用了!居民们赶紧去打听,原来,电梯用了好几年,老化了,市质监局要求物业公司为电梯进行年检和维修保养。可是,维修保养的3600元和年检费300元物业不想出,开发商不想出,贴出通知让业主出,业主们也不乐意。于是,电梯就被锁住了。

  至于为何不掏电梯维修保养费和年检费,业主们有自己的理由:我们在6号楼买房,就是冲着电梯来的,我们交的物业费是一平方米0.5元,而其他5栋楼业主交的物业费每平方米0.24元,我们为啥高?就是多了个电梯!因为我们既没有大门,也没有门岗,得到的特殊待遇就是享受了电梯。现在,电梯的年检和维修保养费再让我们埋单,我们当然不乐意。

  两名业主向记者出示了他们和物业公司签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中,有一项是物业负责设备定期保养和检修。

  ▲▲▲物业:我们不负责电梯的维修和保养

  11日11时,记者和两名业主一起来到位于西关附近的洛阳寅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见到了办公室主任赵秀志。他拿出一份和开发商洛阳鑫超置业有限公司签的前期物业服务格式合同。

  在合同中,关于物业服务费用的支出最后一项,我们看到有一条是手写的文字:“不包含电梯维修费和电梯运行费。”

  那么,业主手里的那份服务协议到底有没有效?

  当业主马女士把他们和物业公司签的协议指给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看时,工作人员解释说,那是“一年一签”的协议,早该作废了。

  办公室主任赵秀志说,2008年他们进驻福临园,因为物业管理费收得低,目前已经亏了11万,福临园共有340多户业主,从去年到现在,仅有120多户交了物业费。如果连电梯每年几千元钱的维修保养费和年检费都让他们承担,他们实在赔不起。所以,他们已向老城区物业办、西北隅办事处和北大街社区打了报告,要求撤出福临园。

  赵秀志说,办事处和社区在极力挽留物业公司,相关部门出了3个人,专门一家一户做工作,要把每家200元的费用给收上来。

  “难度会很大,那些一楼、二楼的业主恐怕很难愿意交电梯维修保养费和年检费。”赵秀志说,按照发改委的相关文件,他们给6号楼提供的三项物业服务中,包含了综合服务费、公共区域保洁费和公用设施维护费,这3项加起来每平米得0.75元,但他们不敢提高物业费。“如果再提高费用,业主的意见会更大,所以我们想撤出。”赵秀志说,他们已经做好了和业主对簿公堂的准备。

  ▲▲▲市发改委:物业、业主要和开发商坐下来协商

  市发改委收费管理科科长吕宝珠,对这件事给出了自己的意见。

  她说,市发改委、市房管局出台的洛发改收费[2009]4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管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简称40号文件)从2009年11月1日开始执行。其中第六条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由于福临园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所以,该小区执行着物业公司和开发商签订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每平方米0.5元,物价部门并没有对此进行审核。

  40号文件第七条规定:物业服务成本构成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但由于2009年之前,物业公司到福临园的时候,就已经和开发商有前期约定“物业服务费用中不包含电梯维修费和电梯运行费”,所以这件事比较复杂,必须由物业和业主一起,请开发商介入坐下来协商。

  我们在采访中了解到,不仅是福临园,我市多个小区都出现过类似纠纷。那么,您对此有何高见,请拨打电话66778866表达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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