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连发两道“紧箍咒”,屡见不鲜的“研报门”事件或将不再。
6月19日,证券业协会发布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和《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两项自律规则自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从内容上看,两项自律规则重点在于防范发布研报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加强研报质量控制和证券分析师等相关人员责任控制。
为维护研报的独立、客观和公平性,《规范》对券商、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作出诸多明确要求,具体包括:销售服务人员不得干涉研报的制作和发布时间;研报发布前,不得向特定客户、上市公司泄露研报发布时间、观点和结论;分析师不得在公司内部或外部机构兼任有损其独立性与客观性的其他职务等。
针对证券分析师制作发布研报,《准则》要求分析师审慎、独立提出研究结论;分析师不得用以往推荐具体证券的表现佐证未来预测的准确性,不得对具体研究观点或结论进行保证或夸大等。
据证券业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上述两项自律规则由协会证券分析师与投资顾问专业委员会制定,对证监会2010年10月发布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有关要求作出进一步细化,并提出落实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