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A18版:洛阳·聚焦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该咋整改由谁负责 逐条列出请您监督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洛阳商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2012 年 6 月 21 日 星期    【打印】  
我市对9个领域重点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承诺进行公示
该咋整改由谁负责 逐条列出请您监督
  (上接A17版)

  (五)旅游开发与管理问题 整改公开承诺

  ●23.旅游服务与配套设施不完善,提升旅游服务水平问题

  完善城市旅游基础设施和功能,逐步推行现有各类标准的贯彻实施,大幅提升旅游管理水平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旅游局局长 魏立峰

  责任人:市住建委主任 孟红兵

  市规划局局长 马朝信

  市宗教局局长 王晓辉

  市文物局局长 刘德胜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震

  市园林局局长 蒋勤

  市林业局局长 张玉琪

  龙门管委会主任 王永兴

  ●24.旅游管理服务水平及旅游景点管理人员、导游等素质提高问题

  加大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旅游市场监管和联合执法水平,坚决查处违法违规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努力营造规范经营、理性消费、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旅游经营环境和旅游消费环境。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旅游局局长 魏立峰

  责任人:市宗教局局长 王晓辉

  市文物局局长 刘德胜

  市园林局局长 蒋勤

  市林业局局长 张玉琪

  龙门管委会主任 王永兴

  ●25.借鉴“好客山东”、“美好江苏”宣传片,对洛阳旅游进行整体包装与宣传问题

  联系和邀请国际著名媒体,宣传洛阳整体形象。对洛阳旅游资源进行整体包装,制作旅游形象广告,筹措旅游宣传经费,协调各类宣传媒体,搞好城市旅游宣传和旅游市场促销、城市营销工作。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归宝辰

  责任人:市旅游局局长 魏立峰

  ●26.洛阳定位为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但目前旅游职能部门的体制机制不能与之相适应问题

  突出“产业促进、资源统筹、发展协调、服务监管”等新职能,对旅游局现有机关内设机构进行调整和划分,实现管理机制、旅游发展机制、旅游重大活动机制三大转换。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旅游局局长 魏立峰

  责任人:市编办主任 田亚平

  ●27.推动牡丹文化节由阶段性突击筹备向常态化筹备转变不快,由传统赏花活动向牡丹文化产业化转变不力问题

  积极探索牡丹文化节常态化筹备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牡丹文化节常态化筹备的工作机构,及早启动并安排部署好牡丹文化节各项筹备工作。突出牡丹文化内涵,推动牡丹系列产品研发,做大做强牡丹文化产业。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花会办主任 孙海平

  责任人:市文广新局局长 马奎元

  市牡丹办主任 张炳志

  (六)医疗卫生问题 整改公开承诺

  ●28.医疗收费高,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滞后问题

  加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监管,门诊和住院均次费用、药占比严格控制在目标值以内。探索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实行总额预付和按病种付费。7月1日起,在所有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巩固和完善乡村两级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在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院实施“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开展乱收费、乱检查、乱用药等“三乱”行为的专项治理。认真落实贫困人群医疗救助相关政策,组织开展“福民惠民健康行”等医疗救助和义诊活动。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卫生局局长 张水利

  责任人: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保国 梁衍邦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孝峰

  市社保局副局长 邓西华

  ●29.医德医风与医患关系问题

  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落实便民惠民40条;扎实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畅通群众诉求,健全完善医患纠纷调解新机制。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卫生局局长 张水利

  责任人: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保国

  市卫生局纪检组长 张金城

  ●30.医院改制问题、民营医院发展问题

  完成市属18家公立医院改革改制工作;积极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大力支持民营医院发展,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允许境外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支持公立医疗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领办、创办各级各类非公立医疗机构。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卫生局局长 张水利

  责任人: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保国 梁衍邦 廖明早

  ●31.医疗卫生保障建设、社区农村医院发展问题

  提高新农合参合率,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确保人均经费标准不低于25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60%以上。全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体系建设,完成6个县(区)医院项目建设和7个乡镇卫生院改造,开工建设10县(市)、区卫生监督中心和3个120急救中心项目;强力推进医院“倍增计划”,实现新增床位1260张。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卫生局局长 张水利

  责任人:市卫生局副局长 梁衍邦 廖明早

  (七)教育发展问题 整改公开承诺

  ●32.教育乱收费问题

  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挤占、截留、挪用和骗取教育经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幼儿园乱收费、公办中小学进行有偿补课乱收费、以学校改制为名乱收费、以进校推销和强制购买教辅材料乱收费、公办普通高中在择校生之外以借读生或自费生等名义乱收费、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名义向学生乱收费等重点突出问题。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教育局局长 侯超英

  责任人:市教育局纪检组长 张建伟

  ●33.中小学教育辅导机构“多、乱、散、黑”问题

  对办学思想不端正、行为不规范、质量低下的中小学教育辅导机构予以取缔,对未经任何机关、单位审批的中小学教育辅导机构,交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完成时限:2012年8月

  第一责任人:市教育局局长 侯超英

  责任人: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庆真

  ●34.教育资源不均衡导致的择校、招生公平性问题

  严格实行凡进必考。继续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严肃招生计划,杜绝超大班额,严格控制大班额,大班额数量至少下降50%。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择校生比例为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20%,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计划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比例不低于50%。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教育局局长 侯超英

  责任人:市教育局副局长 韩经权

  ●35.农村教育资源匮乏、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

  在项目安排、评优表先、教师培训等方面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师素质,稳定教师队伍;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管理和心理健康教育。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教育局局长 侯超英

  责任人:市教育局副局长 尤永政

  ●36.在职教师兼职、办班问题

  严格规范公办学校在职教师从教行为,坚决杜绝兼职及办班违规问题。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教育局局长 侯超英

  责任人: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雪娟

  (八)食品安全问题 整改公开承诺

  ●37.关于加强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问题

  即日起,用1个月时间,全面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配备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快推进学校食堂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示范工程创建,提升学校食堂餐饮安全水平。

  第一责任人:市教育局局长 侯超英

  责任人:市教育局副局长 韩经权

  市药监局党组成员、稽查大队长 尤东坡

  ●38.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取缔生产、销售散装食用油问题

  即日起,用1个月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在全市范围内取缔生产、销售散装食用油。

  第一责任人:市工商局局长 和剑光

  责任人:市工商局副局长 吉建斌

  市质监局副局长 尹三聚

  ●39.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问题

  即日起,用3个月时间,全面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第一责任人:市质监局局长 袁文忠

  责任人:市质监局副局长 尹三聚

  市工商局副局长 吉建斌

  市药监局党组成员、稽查大队长 尤东坡

  ●40.关于加强小餐馆、小副食店、前店后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食品超市现场制售食品等监管问题

  即日起,用5个月时间,开展集中专项治理,确保食品经营主体证照齐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行为得到有效治理。

  第一责任人:市药监局局长 司志华

  责任人:市药监局党组成员、稽查大队长 尤东坡

  市工商局副局长 吉建斌

  ●41.关于加强农药、化肥残留监管问题

  即日起,用3个月时间,基本杜绝国家禁限用高毒农药在种植环节的使用,基本杜绝违禁药物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环节使用,实现全市水果、蔬菜、水产品农药残留检出合格率达到98%以上的工作目标。

  第一责任人:市农业局局长 王须才

  责任人:市农业局副局长 敬志印

  ●42.关于加强定点屠宰场及动物产品检疫问题

  即日起,用6个月时间,认真整改定点屠宰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强化检疫监督和规范化操作。

  第一责任人:市畜牧局局长 梁忆东

  责任人:市畜牧局副局长 李治力

  市动检所所长 张江宏

  ●43.关于加强私屠滥宰、定点屠宰场注水肉监管问题

  即日起,用6个月时间,严厉查处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实现私屠滥宰窝点查处率达到100%。以定点屠宰场向生猪及其肉品注水为监管重点,进一步遏制私屠滥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

  第一责任人:市商务局局长 曾丹梅

  责任人:市商务局副局长 郭卫彬

  (九)就业问题 整改公开承诺

  ●44.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难问题

  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根据国家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每人最高可给予10万元的政策性小额贷款。全年组织创业培训2000人以上。争取上级就业专项资金1亿元;发放政策性小额贷款12亿元,支持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充分发挥洛阳人才网在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平台作用,设立毕业生服务信息网,开通洛阳人才网手机版,开设“你问我答”栏目。年底前举办不低于10场的高校毕业生专题招聘会。

  第一责任人:市人社局局长 苗欣欣

  责任人:市人社局副局长 刘小琳

  ●45.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再就业问题

  全年举办各类招聘会200场以上。年底前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6万人以上,开发公益性岗位1000个以上。失业人员就业培训率达90%以上。

  第一责任人:市人社局局长 苗欣欣

  责任人:市人社局副局长 刘小琳

  ●46.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带薪休假制度落实问题

  加强《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劳动合同、最低工资支付情况的专项检查活动。畅通劳动者权益投诉举报和劳动争议仲裁受案渠道,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人事仲裁符合条件立案率100%。

  第一责任人:市人社局局长 苗欣欣

  责任人:市人社局副局长 闫少刚

  ●47.侵害农民工权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认真组织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职业介绍和打击非法用工违法犯罪、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等专项检查活动。年度劳动人事仲裁结案率达到92%以上,其中调解结案率46%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

  第一责任人:市人社局局长 苗欣欣

  责任人:市人社局副局长 闫少刚

  ●48.劳动合同规范性问题

  加大宣传和落实《劳动合同法》工作力度,在媒体上公布劳动合同示范文本。通过执法检查,使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非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超过98%,私营、个体经济组织劳动合同签订率超过90%。

  第一责任人:市人社局局长 苗欣欣

  责任人:市人社局副局长 闫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