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B06版:国内·聚焦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从听证到实施,民意兑现几何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洛阳商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2012 年 6 月 26 日 星期    【打印】  
阶梯电价问题追踪:
从听证到实施,民意兑现几何
□新华社北京6月25日电
  (资料图片)
  核心提示

  再过几天,阶梯电价即将在全国范围内步入正式实施阶段。

  经过长时间酝酿形成的电价调整措施,从今年5月全国各省区市的集中听证,再到6月陆续公布实施方案,阶梯电价改革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1 各档电量有提高,显示对民意尊重

  回顾此次阶梯电价政策的出台过程,最值得肯定的一点,是很多地方对民意表现出相当的尊重。

  今年5月以来各地密集召开的听证会上,人们注意到,广东、江苏、上海等地的听证并非走过场;不少消费者代表敢于说话,提出了建设性意见。江苏省举行的听证会上,甚至没有一名消费者代表对听证方案表示完全赞同。

  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如第一档电量标准偏低、应该考虑季节性和家庭人口的因素,不少地方根据这些意见作了修改。值得一提的是,海南省对听证会提出的建议逐条说明,包括采纳和不采纳的具体理由。

  从广受关注的三档电量标准看,在公布实施方案的省份中,大多数的规定电量标准有所提高。如江苏第一档电量从听证时的204度提高到230度,第三档起点电量从348度提高到400度;辽宁第一档和第三档起点电量均提高30度;河北第一档电量提高10度,第三档起点电量提高30度;重庆第三档起点电量提高80度。

  考虑到季节性因素可能导致的用电不均衡问题,广东、海南等南方省份按冬夏季规定了不同电量标准,云南规定丰水期(5月至11月)所有用电量均执行优惠电价;其他已公布实施方案的省份大多把阶梯电价执行周期定为按年度执行。

  有的实施方案也考虑到家庭人口因素。如江苏省规定,对家庭人口在5人及以上的用户,每月增加100度阶梯电价基数。上海市规定,人口多的家庭可分户分表;不具备分户条件的,5人及以上的家庭,每月增加100度的基数等。

  “此次阶梯电价的出台过程,在鼓励公众参与、吸纳民意、透明化方面开了个好头。希望今后凡出台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的公共政策,都能多听听老百姓的想法,充分尊重民意,这样政策才能得到大家的真心拥护。”北京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教授王文章说。

  2 以后发现问题,能否及时调整?

  “阶梯电价实施方案一定程度上尊重了民意,但是,可以进一步细化的问题还有不少,比如,没有考虑省内地区和城乡差异,也没有说多长时间动态调整一次。”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董敏说。

  事实上,除了个别省市外,其他出台实施方案的省市大多未对颇受关注的家庭人口问题予以回应。海南省物价局承认,“问题在操作方面,主要是部分家庭人口数量经常流动变化,难以甄别,会增加操作成本和管理成本”。国家发改委表示,授权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妥善处理。

  “我国地区和城市差异大,比如苏南与苏北,粤南与粤北,全省一盘棋未必合理;在一省之内分区域或分城乡操作,其实并不复杂,比如美国加州的阶梯电价就分为五档、十区、两季。”王文章说。

  另一个广受关注的问题是:现行阶梯电价方案要执行多久,将来如何调整?日前出台实施方案的省份,大多未明确说明,仅上海市表示:“第一档电量(每年0至3120度)电价不作调整,并且3年之内保持基本稳定。”北京市则表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分档电量标准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根据往年的经验,在一两年内,居民用电电量基本变动不大,但3到5年后可能变化比较大。”华东电网发展规划部高级工程师杨宗麟建议,每隔3年或5年对每档划分的用电量标准进行一定的调整,这样才能更切合实际情况。

  3 消化电力成本,只掏百姓口袋?

  虽然实行阶梯电价,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但是分担电力建设成本,如果只是一味地掏老百姓口袋,难免会引起人们的质疑,比如实行阶梯电价后,多收的那些钱用在哪些地方?

  对此,国家发改委表示,电价调整增加的收入不会完全留给电网企业,而主要用于弥补发电企业燃料成本上涨、环保成本的增加以及居民电表改造费用等。

  “阶梯电价改革目的不是为了增收,但是用途不公开的话,就会让百姓产生误解。”杨宗麟说,实行阶梯电价后,增收的电费可能不会很多,但增收的这些钱如何使用,能不能交出一本明白账?

  与增收的钱如何使用相比,人们还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在输电、配电、售电处于垄断格局的情况下,电力成本能否做到公开透明?实施阶梯电价能否推动停滞已久的电力体制改革,特别是能否打破输配售环节的部门垄断?

  上海大学教授言茂松等专家认为,我国“计划电”与“市场煤”的矛盾长期没有得到解决,阶梯电价只是在电力需求方面进行了管理,对电力市场化改革而言,并未起到根本作用,就像“抓了尾巴,没抓头”。

  “因为电价由政府制定,消费者对电价构成并不了解。相关部门应该公布供电成本方面的具体数据,让大家明白电力成本的构成。”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说。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发电企业的成本比较容易测算,主要是电网企业的成本比较模糊;个别电网企业爆出的高工资、高福利的某些传闻,加重了人们的疑惑。一些电网企业管理人员也承认,内部运营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华东电网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范斌认为,要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必须进行产业重组,改变目前发输配售一体化的经营格局。

  “一方面,要对电力企业进行分割与重组,变内部竞争为外部竞争。”范斌说,“另一方面,要引入外部竞争机制,促使有竞争力的市场价格产生,防止垄断价格的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