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A10版:洛阳·城事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老人被撞,一双援手及时伸出
优秀作品有望参加 省残疾人才艺作品展
一起贩毒案宣判
孝心没有错 爱心不可少
▲九都短波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洛阳商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 年 6 月 29 日 星期    【打印】  
一起贩毒案宣判
□记者 武逸民 通讯员 石笑飞
  本报讯 2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贩毒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主犯石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被判处没收全部财产。

  2011年4月12日,被告人石某与刘某携带2000克冰毒及2000粒麻古来到我市,并将毒品暂存在孟津县某村一租住房内。当晚,石某与毒贩马某商谈毒品交易事宜,成交后,石某等人获毒资72万元。

  同年4月23日,被告人石某与毒贩张某联系后,张某和另一张姓毒贩携带38万元现金,在成都市一酒店准备与石某交易毒品。正当石某、张某等人对毒品进行伪装、包装时,当地公安机关将其抓获,现场查获冰毒50克、K粉13克、麻古247克(2000粒)。

  案发后,公安机关又从石某在郑州市的租住处查获麻古1.3克,冰毒0.5克,经鉴定,均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

  经法院查明,从2009年12月至2011年4月,石某等人还进行了多次毒品交易。

  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石某犯贩卖毒品罪,依法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被告人刘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三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3年、12年。

  另外,案犯的作案工具雪佛兰轿车两辆、毒资75.8万元和其他个人财产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