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郑凤玲 实习生 姚远
健身卡办了半年,健身房却迟迟不开业,顾客想退卡却没那么容易——健身房以收据丢失为由拒绝退卡,这可让西工区的田先生犯了难。
顾客:办卡的收据丢了,想退卡遭拒绝
近日,西工区的田先生拨打本报热线66778866称,他2011年12月花了1500元在即将开业的美力健身房升龙广场店办了一张健身卡(价值700元)、一张消费卡(价值800元),该店为他开具了一张黄色收据。
卡办好了,可原本承诺2011年12月或2012年1月开张的美力健身房升龙广场店,却迟迟未开门营业。最后,田先生被告知该店因消防材料不合格暂时不能开业,田先生可到该健身房的西工店或涧西店锻炼。
对此,田先生表示不能接受。田先生说,他到美力健身房西工店要求退卡,该店的工作人员说,退卡的话要出具办卡时健身房开的收据,并退还当时赠送的礼品。由于田先生不小心将收据弄丢了,他被告知无法退卡。
对此,美力健身房西工店一名杨姓负责人表示,部分会员会出现丢卡的情况,有可能发生别人拿着捡到的卡来退的情况。该负责人称,不能为田先生办理退卡,但可帮他发布信息,将卡转卖给别人。
律师:如健身房坚持不退卡,消费者可起诉
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谢亮说,健身房应给田先生退卡。
谢律师解释,没有按时开业,是由于健身房单方面原因造成的。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健身房单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田先生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谢律师说,田先生的卡中存有本人身份证号、电话等相关信息,只要田先生出具他的健身卡和本人的身份证,就足以证明他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若健身房坚持不退卡,田先生可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谢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办理消费卡时要注意商家的信誉——向工商部门了解其是否具有经营资质,是否存在警示信息;办卡时妥善保存有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