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绘制 莉莎 |
自本月1日起,全国除西藏和新疆外的29个省(区、市)开始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分档计量的阶梯电价已走入了我们的生活。我省、我市阶梯电价如何实行,有哪些具体措施,不少市民还了解不够,存在疑问。昨日,记者采访了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及洛阳供电公司相关人员,请他们为您答疑解惑。
1 “一户一表”用户电价分三档,合表用户电价微涨
昨日在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记者看到了省发改委下发的《关于河南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我市电价调整总体按此执行。
按此规定,我市“一户一表”用户每户每月第一档电量标准为180千瓦时,即我们平日里所说的180度。在此范围内,电价仍按现行每度0.56元执行。第二档电量是180度~260度,此部分电价每度提高0.05元。每户每月用电超过260度,260度以上部分归入第三档电量,电价相比第一档每度提高0.3元。
洛阳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目前居民用电首档覆盖率在80%以上,表明调整对大部分用户影响不大。不过除约46万用户实现抄表到户,我市市区仍有约15万用户为合表用户,未实现“一户一表”,而由供电公司针对小区物业公司抄总用电量。合表用户的电价,从本月起每度会提高0.008元。
2 阶梯电价以年为周期确定,对居民更有利
该通知规定,我省居民阶梯电价分档电量标准以年为周期确定。“一户一表”用户1年内累计用电量不高于2160度(180度×12)的部分,仍按原规定电价执行;在2160度~3120度之间的部分,按第二档电价标准执行;高于3120度的部分,按第三档电价标准执行。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阶梯电价实行后,供电公司抄表时间不会发生变化,但以年为周期而不是按月为周期累积电量进行分档,有利于避开夏季和冬季用电高峰时居民多掏钱的问题。据悉,阶梯电价分档电量标准以年为周期,是充分听取听证会意见后作出的决定。
因为该通知从7月1日开始执行,按照规定,今年的电价分档收费按半年时间来计算,即下半年以1080度为首档标准,从明年开始,将按照1年周期来计算。
3 “商住结合”等特殊情况,自有计算方法
通知指出,对于“前商后住”或“定量定比”的用户,暂不能分表的,仍按原办法确定居民生活用电量,并对这部分电量执行阶梯电价。
对此,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这类用户的新装用户,都实行了分表计量;对于没有实行分表的老用户,按之前计量的比例执行。例如,之前计量其用电总量中商业部分占20%,居民用电部分占80%,那么80%的居民用电将实行阶梯电价。
此外,因标准调整、价格政策变化或新装、销户、过户、改类等业务变更原因,业务变更前(后)天数不足1年的,将按实际执行月数计算分档电量。例如,实际使用时间为10个月,首档电量标准为1800度(180度×10),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4 低保户、五保户每月免10度电费
通知指出,对“一户一表”城乡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家庭,在第一档电量中每户每月设置10度免费用电基数,在当期发生电费中进行减免。需要说明的是,用户实际用电量小于免费基数的,按实际用电量减免,如用了8度电,那就减免8度电的费用,剩余2度电随之作废,不累计到下月使用。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虽然合表用户不实行阶梯电价,但也享受此政策,小区物业等合表交费单位要及时对低保户和五保户减免计费电量。
5 抄表时间各异,7月后的用电量按新标准
目前,我市一些小区还没有实行“一户一表”。通知指出供电公司要积极创造条件,免费安装峰谷分时计量表,加快对居民合表用电户“一户一表”改造,为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创造条件。改造过程中,电网经营企业不得向居民用户收取电表改造费用。
记者了解到,由于抄表日期各异,用户7月1日后的用电量,可按抄表周期内日平均用电量乘以应执行调整后电价的天数确定。比如说,如果7月15日抄的表,7月1日前的部分按原政策执行,7月里的这14天则以日平均用电量乘以14,这部分按阶梯电价标准执行。
相关链接
来,一起算算账
月均使用200度电,半年电费多出6元
居民月用电量在180度~260度,超出第一档的部分每度价格提高0.05元,如果家庭月均使用200度电:
原电价=200度×0.56元×6个月=672元
新标准增加花费=每月超出20度×6个月×每度提高0.05元=6元
即今年下半年实行阶梯电价之后,电费共计678元,比电价调整前多花费6元。
月均使用300度电,半年电费多出96元
据悉,我市月均使用300度电的家庭并不多。假如某家庭月均用电为300度,其用电量已达到第三档标准,根据计算:
原电价=300度×0.56元×6个月=1008元
新标准增加花费=第二档每月超出80度×6个月×每度提高0.05元+第三档每月超出40度×6个月×每度提高0.3元=96元
即今年下半年实行阶梯电价之后,电费共计1114元,比电价调整前多花费96元。
7月用电咋结算?
比如用户每月5日抄表,抄见电量为300度。
非阶梯电量=300度/30天×调价前26天=260度
非阶梯电费=260度×0.56元=145.6元
阶梯电量=300度/30天×调价后4天=40度
阶梯电费=40度×0.56元=22.4元
其中,7月1日起用电量40度,计入2012年下半年累计用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