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与丈夫生气后回了娘家,其弟为替姐姐出气,殴打前来寻找姐姐的姐夫,却因出手太重致使姐夫死亡。日前,镇平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11年。
2011年6月21日中午,南阳市镇平县某村村民周某酒后与妻子田某某发生争吵,田某某一气之下回到娘家。当天晚上,周某酒还未醒就去找妻子,并与岳父发生争吵。田某某的弟弟田某回家后,两人厮打起来。
田某抱着为姐姐出气的心理对周某下了重手,对其头部、腹部拳打脚踢,致周某受伤,后周某在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田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