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电子监管公众开放日了解到,目前,我国已对1/3的药品制剂品种实施了电子监管,这意味着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可通过这部分药品的“身份证”——电子监管码,跟踪、追溯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确保药品安全可靠。
药品电子监管是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编码技术等信息技术手段,给药品唯一的电子监管码。药品电子监管码是20位的一维条形码,包含了药品名称、生产企业、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基本信息。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信息中心信息规划处处长王迎利介绍,利用电子监管网络,监管部门可实时掌握药品生产、流通、库存情况,发现问题药品时,可及时追溯召回;社会公众可在购买药品后,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网上查询等多种方式,查询药品包装上的电子监管码,了解药品相关信息,帮助辨别药品真伪。
据了解,下一步我国还将对部分进口药品实施电子监管,于2012年度对进口药品中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及基本药物增补品种实施电子监管。此外,地方已增补的基本药物品种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单方制剂也将于2013年2月28日前纳入电子监管。
根据《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2015年年底前,我国将实现药品全品种全过程电子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