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狗同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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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着狗散步,抱着狗逛商场,和狗狗玩亲亲……这样的场景已不足为奇。近日,网友“BAOBAO8”在宜昌一个网络论坛上发帖,说他亲眼目睹了一起“人狗同桌”事件,找服务员抗议还遭拒。该帖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大部分网友认为,“人狗同桌”是对他人的不尊重。
网友发帖:“人狗同桌”扫人兴
网友“BAOBAO8”发帖称,近日,他去宜昌某饭店吃饭,刚刚坐下,就发现邻桌的美女带着一只小狗正在就餐,更让人受不了的是,那只小狗也在桌上吃饭,用的是和人一样的餐具。他当即向服务员提出抗议,服务员语出惊人:“国家没有规定狗和人不能在一个桌上吃饭,再说了,别人的狗又不会影响到你。”
这则帖子立即引来网友的热议,绝大多数网友对那名女子的行为表示反对。网友“萧瑟冬风”留言说:“你在家里和狗吃一碗饭,大家管不着,但在公共场合就不行。”网友“海誓山盟”说:“要尊重其他食客,怎能把公共场所当成自己的家?”更多的网友则希望“BAOBAO8”将饭店的名字曝光。
记者调查:此类现象不少见
记者随机采访了十几名市民,他们表示,“人狗同桌”的现象不少见,他们无法接受。甚至有市民称,她遇到过狗主人让狗叫她阿姨的情况。
市民郑女士说,前几天气温高,她和家人跑到沙滩浴场去游泳,大家玩得正开心,忽然听到姐姐一声尖叫,原来她身边钻出一只大狗,狗全身漆黑,张着嘴游来游去,想起来都害怕。
律师表示:饭店放任系违法
那么,饭店应该允许“人狗同桌”吗?宜昌律师陈守邦认为,饭店允许宠物与客人同桌进食,有损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既违反社会公德,也属于违法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经营者的放任,客观上损害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此外,宠物与客人同桌共食,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也构成了威胁。
(据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