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韩铁栓 王蕾 通讯员 陈志勇
昨天,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为进一步支持我市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发挥中小企业吸纳就业、方便消费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家财政部、商务部相关精神,市商务局将从今天起开展对我市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性担保费用进行补助的申请、审核和上报工作,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此项补助的企业可在7月16日前向市商务局提出申请。
重点支持商品交易市场等商圈内中小商贸企业
据市商务局市场秩序科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这项支持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措施,将采取财政补助方式进行,重点支持那些商品交易市场等商圈内的中小商贸企业。其具体支持内容和标准详见上表。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中小商贸企业和融资性担保机构,提出补助资金申请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中小商贸企业: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性担保保费补助申请表,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章程复印件,与担保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费用发票复印件。
融资性担保机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担保机构的基本情况表,经中介机构审核、合作银行盖章确认的项目申报期内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性担保业务补助资金项目申报表,经中介机构审核的项目申报期末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担保余额变动表等),项目申报期完税证明及汇总表以及其他需要的资料。
市商务局市场秩序科咨询电话:63922962。
我市中小企业即日起可申报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昨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我市从即日起启动2012年第二季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工作。
本次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20日24时,有申报意愿的企业,可登录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http://smeimdf.mofcom.gov.cn)进行申报。
申报企业需于本月20日前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以及申报材料中相关复印件的原件,到市商务局819房间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受理。资金申报的相关具体政策请登录市商务局官方网站(http://www.lysswj.gov.cn)下载专区查询。
咨询电话:63936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