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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工区张先生收到洛龙区德和金汤豆捞的宣传单,上面显示该餐厅活动当天推出可免费享用餐饮等促销活动。然而当张先生来此店消费时却落了空,商家以优惠名额已满为由将其拒绝,并亮出“商家拥有解释权”的法宝。
免费享用落了空
在张先生提供的宣传单上,记者看到,该店以两周年庆为由,在7月6日至8日,推出五项优惠措施,其中包括:一、和数字2有关的个人或团体可享受活动当天免费吃(车牌号含2,电话号码后四位含2等);二、名字中含“德和”任意一字的消费者可获赠1000元代金券。
张先生于7月8日中午,携妻子、女儿和父亲一起来到该店。然而,该店以优惠名额已满为由,未向符合优惠条件的张先生提供上述优惠。
最终,张先生在该店消费94元,享受五折优惠。然而,对于店方的解释,张先生颇为不解。“既然有名额限制,为何不在宣传单上体现出来。”张先生说。
对“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说“不”
河南德和餐饮有限公司营运总经理蔡先生表示,宣传单上显示,促销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河南德和餐饮有限公司所有,因此虽然宣传单上没有标明限额,但店方有权对优惠名额作出限制。
对此,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也就是说,商家不得以解释权在己方为由损害消费者权益。
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当遇到含有“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的宣传单时,消费者可选择拒绝消费,或向市工商局、市消协举报投诉。此外,当消费者和商家在解释条款内容上发生争议且无法达成一致时,也可向市消协、工商局进行投诉。如经调解仍未达成一致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建议商家在制订优惠方案时,解释语言要真实、合法、清晰、易懂,避免引起消费者误解,不要含有类似“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的语句。
昨日上午,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张先生最终与商家达成和解。商家答应按照宣传单上的优惠条件,退回张先生94元消费款,且赠予张先生1000元代金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