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二手车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根据规定,7月1日起,二手车经销商在对销售的旧车进行二次过户时要缴纳一定数额的增值税。
3万元利润须缴纳约600元税款
据了解,我市二手车市场主要有两种经营模式,一种是二手车经销商收购旧车后将其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另一种是旧车买卖中,经纪人只负责撮合交易,不将车辆过户到自己名下。
目前,我市二手车交易只需交过户费。
根据《公告》,7月1日起,对前一种经营行为(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销售货物的行为)应征收增值税。
以一辆收购价为10万元的二手轿车为例,如二手车经销商收车后以13万元出售,按照相关计算方法,须缴纳的增值税约为600元。
一名二手车经销商坦言,受车市不景气大环境影响,现在经营二手车利润已很薄,如征收增值税,生意会更难做。
二手车增值税对个人间交易无影响
根据《公告》规定,纳税人受托代理销售二手车,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一是受托方不向委托方预付货款;二是委托方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直接开具给购买方;三是受托方按购买方实际支付的价款和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显然,《公告》只针对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对个人间的交易并无影响。
及时过户是车主规避风险的好办法
二次过户开始征收增值税,需要缴税的二手车经销商有可能采取暂收卖方车辆,待买方确定后直接从原车主过户到新车主的办法,以达到避税的目的。
据介绍,这种“代销”二手车的方式对原车主来说存在较大风险。按相关规定,车辆在过户之前,一旦车辆出现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责任很可能由原车主承担。
业内人士提醒,车主在销售二手车时一定要及时过户,即使不能及时完成车辆过户登记,也要在相关约定中注明车辆目前的状况及发生意外后责任的划分,以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