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报以“稀里糊涂‘被保险’ 可在10天犹豫期内退保”为题,报道了洛龙区李楼镇的郭钢珍去银行存款却办成了保险一事。(详见本报6月26日A13版相关报道)昨日,郭钢珍的老伴儿打来电话说,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经过走访调查后,不但把之前买保险的6000元本金返还,还多给了300元补偿金。
据了解,得知郭钢珍的事后,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立即派工作人员到她家中进行走访,了解当时的具体情况。
经双方沟通核实得知,郭钢珍当时可能没有理解工作人员的讲解便让工作人员替她填了单子,她只是签了自己的名字。保险办理完毕后,10天犹豫期内的回访电话录音中显示,工作人员在了解消费者的真正意愿时,郭钢珍没有提出异议。最后,保险公司决定返还郭钢珍的6000元本金,并多给她300元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