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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发) | |
核心提示
2011年度中央部门决算19日集中公开,备受关注的中央各部门“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账单“晒”在了公众面前。
这是继去年中央部门首度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后,再次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今年的“三公经费”公开有哪些变化?“三公经费”的细账能否让老百姓满意?“三公经费”公开的方向是什么?
1 今年“三公经费”公开有哪些变化?
与去年首次公开“三公经费”持续时间较长相比,今年各中央部门选择在19日,即获准向社会公布后迅速公开“三公经费”。截至19日16时,已有中国地震局、审计署、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多家中央部门公开其2011年度部门决算。
此次中央部门向社会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四部分,部门概述、部门决算表、部门决算说明及名词解释。其中部门决算表中包含社会关注的“三公经费”预决算数据。此外今年还首次分部门向社会公布行政经费情况。
在财政部公开的决算中,详细列出去年4620多万元“三公经费”的去向,其中因公出国(境)2591.94万元,安排出国团组208个,939人次,公车购置及运行费1680.02万元,公务接待费348.81万元。在因公出国(境)开支中,细化到具体会议、活动、谈判或考察,公务接待费用也详细列出涉外公务接待的具体名目。
在审计署的决算中,去年因公出国(境)费594.14万元,涉团组68个、345人次。在详细列出具体项目的同时,按级别对出国(境)人员进行细化。去年审计署公车运行维护支出999.69万元,实有公务车200辆,平均每辆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并对运行维护成本较高的原因进行说明。此外,公务接待费872.78万元。
“与去年相比,今年中央‘三公经费’公开又迈进了一大步。”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说,今年“三公经费”公开不仅统一了格式和发布时间,而且内容更细化,说明更详细,概念更清晰,并增加了行政经费公开。这体现了对民众参与权和重大信息知情权的尊重,也表明了政府在接受公众监督方面更加自信。
2 百姓感受怎样?
中央部门“三公经费”引发公众的热烈讨论。大多数百姓认为“三公经费”公开是一种进步,但公开能否对不合理的公务消费进行约束,成为公众关心的话题。
来自江苏的网友说:“能公布就是个进步,希望以后能省则省。”一位广东深圳的网友表示:“各部门仅仅是公开,但面对质疑,如何调查?针对问题,如何查处?针对不良现象,如何改善?公开是一种进步,但公开不是目的。”
也有网友提出:“何时能从这些账单中看到每一笔支出?”“一次次的出国考察为了达到什么目的?”“这些钱花的是否必要?花的是否合理?”公众更期待能看懂这数字背后的深意。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认为:“公众的质疑说明对‘三公经费’的定义认识有不同,也说明‘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制度的解释有待加强。”
刘剑文说,“三公经费”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应限定为满足公务需求上。老百姓的质疑主要是针对超标准公务消费,因此要明确标准,让百姓看得明白。
3 未来“三公经费”公开的方向是什么?
近年来,以“三公经费”公开为代表的预决算公开,作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举措加快推进。
2008年5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财政预算报告、决算报告被列为应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
今年6月26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预决算,从法律制度层面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7月9日国务院公布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进一步要求各级政府定期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并提出县级政府严控“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
此外,继2011年7月中央部门首次公开“三公经费”后,今年国务院明确提出要细化公开的内容,尤其是细化中央部门“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并明确省级政府两年内全面公开“三公经费”。
白景明指出,建立完善的预算透明制度需要一个过程。不可否认我国政府推进信息公开取得很大进步,但仍与公众期待存在差距,这需要政府在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的同时,更深入细致地向公众解释每一笔钱是怎么花的,同时也要把管理制度向公众公开,让公众监督政府有据可依,充分发挥各渠道监督作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透明。
刘剑文认为,“三公经费”监管应探索建立综合性治理机制,事前设立标准,通过人大审批,在预算中有所体现;事中,即预算执行过程对每个环节都应有监督;事后要有问责。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三公经费’公开作为预决算公开的突破口,应做好并逐步细化说明,让公众看得懂,这样政府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随意性就会得到遏制。这是以公民权利来制衡政府权力,对中国未来的发展非常重要。”刘剑文说。
延伸阅读
何为行政经费
□据 新华社
与“三公经费”相比,行政经费规模要大得多,究竟哪些开支属于行政经费呢?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行政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维持机关运行开支的费用。行政单位主要包括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包括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
行政经费的支出内容包括:一是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等,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二是维持本单位运行的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办公用房租赁及大中修、专用设备购置费、专项培训费、办案费、网络运行专项维护费等。
数据显示,2011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93.64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9.77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9.15亿元、公务接待费14.72亿元。2011年中央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维持机关运行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899.7亿元,比上年增长1.42%。
2012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9.84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1.45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3.48亿元、公务接待费14.9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