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近日,国家商务部公布了《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规范家电维修服务业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办法》将于8月1日起实施。
记者从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科获悉,该局已接到上级部门有关《办法》的通知,正在逐级传达。记者走访发现,按照《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市一些家电维修店还需尽快规范。
1 明码标价让人明白消费
《办法》规定:
第五条 家电维修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明示服务项目和家电配件的收费标准、质量规范、质保期限以及投诉电话。从事特约维修的经营者,须取得商标权人授权,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示有效期内的授权证明,并应在其被授权范围内提供维修服务。
市场现状:
在西工区凯旋路某家电维修店,墙上悬挂着各种配件的详细价格表。记者表示自家空调无法制冷,店员询问了空调匹数,并分析了可能导致其不制冷的原因,最后表示,如果是电容器损坏,1匹价格为80元。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老城区西关的某家电维修店,在店内没有看到相关的收费明细。对于空调不制冷的问题,店员只向记者询问了空调匹数,便报出一口价300元。在唐宫中路的某家电维修店,记者也未看到明示的服务项目及配件收费标准。
2 提供维修服务凭证和收费发票
《办法》规定:
第六条 家电维修经营者应通过企业互联网站、电话等形式向消费者提供本企业维修服务人员身份资质查验,应为上岗工作人员配制职业资质标志并向消费者出示。
第七条 家电维修经营者在提供维修服务前应当向消费者明确告知维修方案及需注意和配合的事项,应向消费者提供维修服务凭证和收费发票。维修服务凭证应如实填写维修服务项目、维修详细情况、维修服务质量责任及注意事项等内容。
市场现状:
记者从市消协获知,目前我市一些正规的售后维修部门上门服务时会统一着装,但向消费者出示职业资质标志的几乎没有。一些小型家电维修店及从业人员甚至没有职业资质,维修技术和水平也很一般。另外,一些维修店不给消费者填写维修凭证和出具发票,以此来逃避日后可能出现的问题。
3 违反《办法》规定,情节严重的将被处罚
《办法》规定:
第九条 家电维修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虚列、夸大、伪造维修服务项目或内容;(二)隐瞒、掩饰因维修服务不当导致用户产品损毁的事实;(三)虚报故障部件,故意替换性能正常的部件;(四)冒用家电生产者商标或特约维修标志。
第十四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家电维修经营者可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向社会公告;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应予以处罚的,商务主管部门应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市场现状:
此前,曾有外地媒体报道,有些家电维修店假冒知名家电品牌售后引诱消费者上当,此类店被称为“山寨”售后维修店。记者调查发现,洛阳本地也存在这样的“山寨”店。
记者在百度上搜索“洛阳松下售后”,搜出数十家维修店,大部分维修店的宣称其为松下洛阳唯一指定售后维修商。记者打通了一家名为洛阳恒信家电维修中心的电话,对方自称为松下售后服务提供商。随后,记者打通松下官方网站的客户咨询电话,客服人员却表示,松下在洛阳仅有一家授权维修中心,即洛阳宏信电器维修有限公司。
4 选择厂家指定的售后服务商,谨防“山寨”维修店
洛阳宏信电器维修有限公司经理李先生表示,为防止掉进“山寨”维修店的陷阱,消费者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查找真正的授权维修商:一、可在商品的维修证书上找到该品牌全国统一的维修电话,拨打该电话可让总公司安排授权维修商上门修理;二、可在有关品牌的官方网站上查找售后服务的网点,通过公示的公司名称查找真正的授权维修商。
市消协工作人员肖慧说,消费者在进行家电维修时,如遇非明码标价情况,最好选择拒绝修理。此外,她建议消费者选择厂家指定的售后服务商进行家电维修,因其在技术、操作和收费上相对比较规范。如果在家电维修中权益受损,消费者可到市工商局和市消协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