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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琦 | |
本报讯
昨日,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透露,9月1日起我市新增8个特殊疾病门诊病种。调整后,我市城镇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病种数量已达35个,在全省范围内最多。
该负责人说,此次新增的8个特殊疾病门诊病种分别为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原发性干燥综合征、自身免疫性肝炎、高血压病Ⅲ期、血友病、帕金森综合征、Ⅰ型糖尿病等。各病种的统筹支付限额详见图表。
据介绍,新增病种须参加集中认定。参加认定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供1寸免冠照片一张以及身份证、医疗IC卡的原件和复印件,还须出具二级乙等以上医院提供的6个月内所患疾病的专科住院病历复印件、门诊病历、对诊断有意义的检验检查报告单。
9月起,参保人员可于每月的1日至15日(节假日除外),到市社保局二楼服务大厅30号窗口报名,符合条件者发放集中认定体检通知书,患者按规定参加体检,认定通过者从体检的次月开始享受相应待遇。
此外,9月1日起,我市特殊疾病门诊部分病种的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也有所调整。例如,按原政策,肝硬化失代偿期的治疗,每月统筹最高支付额度为400元(居民医保为200元),需抗病毒治疗的患者每月增加400元(居民医保为200元)。调整后,肝硬化失代偿期的治疗,不论是否需要抗病毒治疗,每月统筹最高支付额度调整为职工医保600元、居民医保300元。与此同时,心脏换瓣及支架术后抗凝治疗范围将扩大至所有动脉支架。
名词解释
特殊疾病门诊
特殊疾病门诊是指参保人员患有规定范围内的疾病,需长期或定期在门诊进行治疗的一种方式。参加城镇医保人员患有规范范围内的任一病种并符合规定条件,均可申请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特殊疾病门诊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不分段计算,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在限额内支付,支付比例为:城镇职工医保在职人员为80%,退休人员为85%;城镇居民医保统一按60%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