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北京晨报》
作为北京植物园财务科的出纳,月工资不到4000元的黄浩,平日却开着路虎越野车,和朋友外出旅游从来都是他买单。从2006年到2010年,黄浩几乎把植物园当成了自己的取款机,贪污公款470万余元。21日,黄浩因贪污罪被北京市一中院判处15年有期徒刑。
检方指控,2006年9月至2010年12月期间,黄浩利用担任北京市植物园财务科出纳员并负责制作工资表的职务之便,采取修改工资表数据等手段,贪污该单位公款470余万元。
黄浩这笔巨款买了路虎、高尔夫和宝马的minicooper三辆车,又买了价值十几万元的手表,还请朋友去各地旅游。植物园的领导发现问题后,找到黄浩进行了一次谈话,黄浩承认自己2010年贪污了261万元,并于一周后由他的家人将这笔钱通过银行打入单位账户。然而,单位随后发现,黄浩的贪污金额远不止2010年的这一笔261万元,单位领导随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