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A04版:洛阳·城事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这次牵手,让爱心进一步“升级”
这个改变,让消费者 心里更踏实
广告
这份坚守,让阳光照到更多山里娃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洛阳商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 年 7 月 25 日 星期    【打印】  
这个改变,让消费者 心里更踏实
我市已有53家超市建起临界食品销售专柜
  □记者 韩铁栓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今年3月初我市开展引导和督促各大商场、超市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柜(专区)工作以来,目前我市已有53个超市建起临界食品销售专柜。

  记者昨日在家乐福超市看到,“临界食品销售专柜”的货架上摆有不少食品,货架上方“请在保质期内尽快食用”的提示也很醒目。一名工作人员说,由于临界食品采取的多是买一送一的销售方式,且有醒目的提示,消费者也乐于接受。

  市工商局消保科工作人员介绍,为保证食品安全,我市要求各大商超、超市都要设立临界食品销售专柜(专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进行标明。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规定,“临近期”执行如下标准:保质期在1年(含)以上的,临近期为45天;超过半年(含)但不足1年的,临近期为20天;超过3个月(含)但不足半年的,临近期为15天;超过1个月(含)但不足3个月的,临近期为10天;15天(含)以上的,临近期为5天;15天以下10天以上的,临近期为3天。

  工商人员说,各商场超市的临界食品销售专柜在食品保质期之前,按规定可用打折、降价等促销手段进行销售。对过了保质期的产品,商家必须将其返回生产厂家或进行销毁处理,并确保在收银环节无法进行扫描结账。

  工商人员提醒,购买食品特别是临界食品一定要“量力而行”,并格外留意食品的确切保质期限。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