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连漪 实习生 杨笛 通讯员 卢彦飞
今年,我市确定了20个棚户区改造的建设任务,其中涧西区14个、西工区2个、老城区2个、瀍河回族区2个。然而,由于企业用地性质等原因无法获得房屋预售许可证,所建房屋无法进行房产抵押,导致购房职工无法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已制定新政,以帮助职工实现购房梦。
1 贷款额度不受缴存基数限制
以往,购买包括大企业棚户区改造住房在内的保障性住房的职工,普遍存在单位缴存基数过低的问题,在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还需出具近六个月的银行卡(存折)明细或单位发放的工资单,才可按实发工资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而缴存基数则决定了实际贷款额度。例如,以最高贷款期限30年、采用等额本息贷款40万元计算,贷款人或家庭月均还款额为2100元,也就是说,贷款人或家庭月均工资收入要达到4200元以上方符合借贷条件。
此次,为方便大企业棚户区改造职工购房,购房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受缴存基数限制,统一按最高贷款额度40万发放。
2 贷款比例不超过总房款的80%
根据规定,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原则上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所购住房房价款的70%,即购房款需超过57万元方可借贷40万元。如果首套住房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房价款的80%,即购房款需超过50万元方可借贷40万元。
此次,大企业棚户区改造职工购房将不受此限制,统一享受贷款比例不超过总房款80%的政策,但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40万元。
3 贷款由单位统一组织办理担保费用减收30%
大企业棚户区改造项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由单位统一组织办理,项目备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
2.具有市房屋测绘部门测定的房屋实际面积和出具的文书证明。
3.具有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市发改委确定的房屋销售价格。
4.具有项目建设单位或承建该项目的开发公司与购房职工签订的购房协议和其出具的首付款票据。协议和票据应明确住房分配情况,如房号、面积、价格和购房职工。
在办理抵押担保时,项目建设单位应以本单位产权清晰、无任何争议的其他房产抵押加保证承诺的方式,由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购房职工办理完个人房产证后,由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承诺要求统一办理贷款职工房屋他项权证,并将房屋他项权证转担保公司抵押,同时担保公司将项目建设单位所抵押房产解押。
购房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费用减收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