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武逸民 实习生 谢思瑶 通讯员 姜东
本报讯 为整治政法系统警用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昨日,市交管支队在市区主要路口开展了对警用车辆的专项整治活动,共检查了30辆警用车,其中2辆车因违法受到相应处罚。
市交管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整治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机关的警车,整治的重点包括警用车辆乱鸣警笛,喷涂警用标志的车辆无号牌、套用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行驶,警用车辆闯红灯、违法停车、占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警用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昨日10时许,在九都路与解放路交叉口,一辆标有“法院”字样的警用车被民警拦住。经过检查,该车驾驶员未持驾驶证,属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暂扣车辆并处200元罚款。
据介绍,对违反交通法规的警用车辆驾驶员,由公安交管部门适时组织其学习交通法规;对拒不配合执法、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依照交通法及有关规定,该罚款的罚款,该扣车的扣车,该拘留的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