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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4版:洛阳·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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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坐飞机被拦
想潇洒的他只好乖乖还了钱
因工作纠纷
男子报警谎称上司遇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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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8 月 3 日 星期    【打印】  
欠债不还,坐飞机被拦
想潇洒的他只好乖乖还了钱
我市自6月19日首次发布“限高令”以来,已有35人履行了还款义务
    □记者 武逸民 通讯员 石笑飞 实习生 谢思瑶 李森霖

    嵩县的宋某因拒不执行工程款还款义务,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上周,宋某乘飞机时被拒,事后宋某履行了还款义务。据悉,我市自6月19日首次发布“限高令”以来,已有35人履行了还款义务。

    我市首发“限高令”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商业纠纷增多,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执行难时有发生,个别单位、个人明明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却逾期不履行判决,或以各种方式规避执行、消极执行。

    为震慑被执行人,突破执行难。6月1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向社会公布《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被执行人名单及限制其高消费令》(以下简称“限高令”)。

    “限高令”发布后,法院向民航、铁路、银行、酒店等部门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告知被限制高消费对象的相关信息,限制其出行、旅游、购物等行为。酒店等高消费场所在接到法院通知事项后将无条件予以协助。

    被执行人9类高消费行为将被限制

    据了解,被市中院首批曝光的单位和个人共有113个,这些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单位)中,最高标的额为725.5717万元。被限高的单位和个人从公布之日起至其履行完毕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之日止,将被限制9类高消费行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如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法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限高令”发布月余,35名被执行人还钱

    据介绍,自“限高令”发布后,已有35名被执行人还钱。

    为了扩大举报线索,市中级人民法院希望社会各界发现被执行人及相关人员有违反“限高令”行为的,可拨打63369301、63369303、63369334等监督电话举报。法院接到举报后,会按照刑诉法的相关规定对其采取进一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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